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正文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周转金管理办法

2015年07月11日 19:59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材周转金管理,理顺教材资金管理关系,规范审批、报帐程序,强化约束手段,提高教材周转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教材工作稳步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周转金是为解决教材周转经费问题,促进教材建设发展而设置的无偿收取,循环使用,定期结算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第三条 教材周转金由学院计财处和教务处教材科共同管理。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核算,分系班设三级明细帐,教材科按规定使用资金并实施实物明细管理,建立帐务核算体系,核算到系班和个人。

第四条 教材周转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按期归还,定期退付,加速周转的原则,保证资金的完全完整。

第二章 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第五条 教材周转金的来源主要是预收学生教材费和学院注入的教材周转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

第六条 教材周转金使用对象是全院纳入教材费统管的学生。教师领用教材和其他部门(个人)使用教材费用不在此列支。

第七条 学生教材周转金使用期限视学生学制分为三年和四年?学生毕业时以班为单位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

第三章 资金的核算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计财处收取学生教材周转金时,开具收据,凭收据分校区按系班核算,挂应付及暂存款——教材周转金帐。

第九条 教材科采购员购教材借款时,挂采购员借款,同时办理现金或转帐结算。

第十条 采购员购回教材,凭手续齐全的发票和入库验收单报销。在增加库存教材的同时,冲销采购员购教材借款。没有借款时,直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十一条 教材科库管员发放学生教材后,以班级为单位凭领用人签名的出库单到财务部门报帐,财务部门在减少库存教材的同时,核减班级教材周转金。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控制教材周转金总额,库存教材价值与采购员教材借款两项合计金额不能超过应付及暂存款——教材周转金总额。

第十三条 学院教师领用教材,由系部主管审批,按学期汇总结算一次,从系部业务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 教材科库管员要定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盘点,并及时与校区财务部门核对帐目,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造成损失的要由经管人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因故转系班,到教材科办理预交教材周转金的结算手续,凭教材科出据的有效凭据到财务部门办理周转金的转移和结算手续;否则,按新生对待处理,重新交纳预存教材周转金。

第十六条 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借用或报销教材费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由教务处长签字审批,2万元至5万元由主管教学院长签批,5万元以上由院长签批。

第十七条 教材周转金的使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要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追踪反馈制度,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第十八条 管理、使用教材周转金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1年5月1日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计财处解释。

上一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下一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借款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