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家和学院的工资、津贴标准,按月按时按要求编制工资发放软件,及时上报财政厅工资卡部。
二、熟悉计算机应用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执行国家和学院职工校内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奖学金、生活补贴标准,依据人事处通知,负责编制校內津贴等发放清册,并通知会计员、出纳员按时发放。
四、有责任配合本处室及其它职能部门扣发、停发职工工资、生活补贴或学生奖学金。
五、负责编报劳动工资报表及相关的统计报表。
六、及时提供所需的与劳资有关的会计信息。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