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职院发〔2016〕94号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6〕23号)精神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杨职院发〔2014〕83号)规定,在总结以前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现就2017年学院财务综合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7年学院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学院“十三五”规划及重大目标任务,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2017年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和当年综合财力,以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为契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综合财务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完善日常公用性支出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努力构建职责清晰、分配科学、编制透明、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强化集中评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一)2017年各部门行政管理日常维持经费(含办公费、用车费、电话费、差旅费等四项费用)、学生公寓管理费、招生经费、学生活动费及就业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原则上执行2016年的定额标准,由职能部门提出一报预算报学院财务处。后勤保障营运经费作为日常公用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经费预算包干,由后勤与资产处提出预算计划报财务处。(二)根据事业发展、工作情况,各部门申请除日常维持经费之外的专项经费,请填报《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报表》。
1.专项业务经费填报范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包括学院各部门的专项业务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实验实习条件建设项目经费,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经费,信息化校园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图书购置经费、招生就业经费、宣传经费、维修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等,由职能部门按需要编制《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报表》。
2.专项业务经费分类:
(1)按经费使用方向归类,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大类,履职专项业务类、专项购置类、维修改造类和出国出境类。
履职专项业务类包括部门专项业务费、教学质量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宣传费、招生就业经费等;专项购置类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办公设备采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图书购置、购买服务等;维修改造类主要是指大型维修项目;出国出境类是指专门安排的出国专项。
(2)按项目建设时间分类,主要分为阶段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阶段性项目是指中期财政规划内每年都需要安排的项目,暂定年限为3年,项目一次审定,分年实施;一次性项目是指列入当年预算且应于当年完成的临时性项目,项目一年一定。
3.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表编制要求
(1)部门专项必须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范围,符合中央和我省政策支持方向,符合省财政厅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符合学院党政工作要求,符合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
(2)所有部门专项预算必须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编制原则,即以职责定项目,以绩效定预算,无职责即无预算。预算编制必须全部编报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即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细化的支出内容、合理的绩效目标;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谁实施项目谁编预算;专项预算原则上不得编列“其他支出”等笼统的预算科目。
(3)所有项目必须通过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同时项目预算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制式的项目立项报告,并经过专家评审。
(3)2017年学院专项购置类预算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要细化到采购品目,采购项目名称应规范书写,禁止出现“一批办公设备”、“办公设备”、“教学实训设备”等笼统的采购名称;采购目录、规格型号必须按实际录入,不得出现“无”、“未知”等内容。
(4)办公设备购置由资产设备处商有关部门填报;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修修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填报;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预算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按项目申报;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由人事教师处商教务处统筹安排;职教集团及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经费预算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校园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国际交流与合作经费、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社会服务及科研推广经费由科研推广处统筹安排。
(5)为了便于加强公务用车控制管理,2017年部门申报的专项支出预算中需列支用车费的,必须填报用车指标,预算中无用车指标的,不得列支用车费。
(三)院部教学经费预算按2017年的招生计划及在校学生人数大体测算系部学费收入情况,并按学费收入10%的控制数编制2017年院(部)教学经费支出总预算,由财务处负责测算;各院(部)教学经费支出预算中各子目预算请按预算定额指标申报“一报”预算数。“一报”预算由主管院长审核,之后报财务处审核汇总。
(四)职能部门需提交的基础材料 :教务处提供各教学院(部)理论课时数、实验实训实习课时数、学生人数和2017年招生计划数;人事教师处提供各部门职工人数和各院(部)授课教师人数。
(五)部门收费资金预算,请根据部门管理权限,详细申报2017年度部门收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说明预算依据。各项经费预算要从严控制。
(六)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按各类学历教育及培训计划单独编报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
三、预算编报的内容及格式
为统一和规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格式,财务处设计了各部门编报的财务预算表,包括收入预算表、基本支出预算表、专项资金预算表和学院部门收费资金预算表。格式附后。
收入预算表由财务处测算编报,基本支出预算表和部门专项资金预算表由各部门组织编报。
基本支出预算设计有五种格式,分别适用不同的部门。包括:部门人员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行政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院(部)教学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后勤保障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和学生公寓管理支出预算表。
学院部门人员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由学院财务处会同人事教师处和学生处编报,行政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由学院各行政职能处室编报,院(部)教学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由教学院(部)编报,后勤保障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由后勤基建处编报,学生公寓管理支出预算表由学生处编报。
部门专项资金预算表由申请专项业务支出的部门根据需要按项目申报。
学院部门收费资金预算表由具有部门收费收入的部门填报。
各部门在部门预算时,应就预算编制情况做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阶段,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的预算编制格式,编制预算建议数,附项目申报资料和编表说明,于2016年9月1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财务处。
“一下”阶段,财务处对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信息审核后建立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初步审核、编制学院财务预算草案。并根据学院财力情况,经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党委会审定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向各部门下达实施预算控制数。
“二上”阶段,部门上报实施预算草案。各部门对财务处下达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预算控制数进行核对,核实、细化各项收支项目,并补充、完善部门预算的相关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上报财务处。
“二下”阶段,审查部门预算。经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院务会和党委会审定后,于 2017年1月20日前根据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部门预算统一发至各主管院级领导,由各部门组织实施。
五、财务预算编报要求
(一)财务预算是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是学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预算编制不完整,将会影响实际工作完成和正常职责履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要对社会全部公开,加之本次预算编制上报时间紧、任务重,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因不负责任、人为因素造成经费少核或漏核的部门,其经费短缺部分不予重新考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了不可预见等特殊因素外,原则上不再办理预算追加。
(二)适应改革要求,改进和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各部门要主动适应学院财务改革要求,把工作重点由过去注重资金分配转到科学申报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上来,转到加强项目评审论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来。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对两年以上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财政将坚决予以收回,因此,项目一旦经过评审立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进度执行。
(三)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计划实施的采购项目,要全部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列。学院将严格控制各部门资产采购项目,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对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未经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 2017年将不予执行。
(四)清理规范学院项目经费支出,加强财务预算项目管理。学院计划对以前发生的项目经费进行清理,对项目名称不清晰、支出方向不明确的项目预算,予以界定和规范。对于正在执行的项目,重点予以保障;对于已完成任务的项目,予以清理。各部门在申报项目经费时一定要上报省厅主管部门已经立项的需要学院配套经费的项目,未获得立项上报的项目,在上报预算时要说明情况,便于学院统筹安排配套经费。
(五)各部门要本着为学院负责、为本部门负责的精神,按照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要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避免遗漏。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地编报部门预算,确保学院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专业建设及提高教学质量上来,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六)各部门编制预算要按照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和规定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所需预算表格均可从校园OA办公系统下载,编报完成后向财务处报纸质资料一份,并将各部门编制的电子预算表格文档从校园OA办公系统发至财务处郝铭收,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七)预算编制完成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财务处,并附联系人、联系电话。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联系人:郝铭,咨询电话15319985569、87088376。
附件:
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2.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人员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
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行政管理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
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二级分院(部)教学经费支出预算表
5.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后勤保障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
6.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学生公寓管理支出预算表
7.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专项资金预算表
8.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收费资金预算表
(以上附件不印发,请从办公OA下载)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