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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
2017-10-11  

各分院:

学生技能鉴定收费是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学院部门收费项目之一,纳入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为了规范技能鉴定收费行为,加强收费工作财务监管,杜绝违规收费和乱收费问题,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收费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收取学生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费,必须严格执行技能鉴定项目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在学生报名缴费前在本分院通知公告栏向学生公开公示。

二、各分院收取学生的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费须统一使用学院财务处印制的加盖有“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或收费)专用章”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专用收款收据。学院收费专用收款收据领取程序为:各分院经办人填写收款收据领用申请表(见附表),经分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财务处长审批后,在财务处票据管理会计处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三、各分院收款收据领用经办人负责收款收据的规范使用和保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专用收款收据一式三联,开票时要求一次复写,联次一致,按时间、按顺序填制,书写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真实,大小写规范、金额一致,不得涂改。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或开票人标注“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式三联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可以班为单位集中开票,发票联连同该班具体报名缴费明细表一并向学生公示。

四、技能鉴定报名收费结束一个月内,必须及时向各自所在校区的校园卡服务中心交纳全部收费资金,票款一致,记账联与存根联平整完好,并及时到财务处票据管理会计处办理领用票据注销手续。超期不交纳收费资金,相关责任人必须写出详细书面说明并经分院负责人签字、分院盖章报财务处。不及时办理领用票据注销,后续收费票据不再领用,相关责任由票据领用经办人和分院负责人承担。

五、技能鉴定收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财经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院有关财务制度。各分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规范使用和妥善保管收费票据,加强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工作。严禁私设收费项目和私定收费标准;严禁自购、自制收费票据和以白条代替收费票据;严禁转让、借用收费票据或利用收费票据开具非许可收费项目;严禁挪用、坐收坐支收费资金;严禁不及时交纳、超期占用收费资金;严禁利用收费资金私设“小金库”。

                                                       教务处    财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附表:

收费票据领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票据使用事由

 

收费标准

 

票据种类

 

申请数量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