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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彰
2019-05-30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通报,对所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厅属事业单位等62个省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我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被综合评价为优良等次,位列省本级预算单位第8名,高职院校第1名,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彰。

从2016年开始,陕西省教育厅为了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推进政府效能建设,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暂行实施办法》(陕教财〔2015〕 53号),每年对省本级所有预算单位上年度预算管理综合情况,分别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3大项13个子项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80分以上)、一般(70-80分)、较差(7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在全省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省本级预算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先进评选、年度预算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

2018年,学院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省教育厅安排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单位会计工作八个先进集体之一。

从本次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中各项考核指标反映出的问题来看,学院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降低暂存暂付款额度,提高暂存暂付款控制率,不断提高年度预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