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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工资发放说明
2024-12-11  

1.“基础补贴”栏:本月起,将在职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及新进人员工资结构中的基础补贴部分划分为基础补贴和奖励绩效两项,划分比例为基础补贴60%和奖励绩效40%,预聘制人员工资结构不变。咨询电话:87083917(人事教师处)。

2.“补发(补扣)基础补贴”栏:本月8位同志销假、请假调整基础补贴,补发(补扣)基础补贴差额。咨询电话:87083917(人事教师处)。

3.“养老职业年金补助”栏:补发在职职工、新进人员及引进人才配偶2024年8-12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助。咨询电话:87083917(人事教师处)。

4.“补扣养老职业年金”栏:补扣2024年5位同志新进人员2024年8月-11月养老职业年金。咨询电话:87083917(人事教师处)。

5.“扣房费、水费、暖气费”栏:扣款范围:

南校区家属院2024年第四季度房费、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暖气费;

南校区101公租房2024年第四季度房费、水费及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暖气费;

西校区家属院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暖气费;

北校区家属院2024年4月-2024年12月房费、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暖气费。

扣款金额以后勤保障处三校区后勤服务中心通知为准。咨询电话:87088251、87073435(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

6.“其他收入”栏:为11月各部门报销的各类绩效考核、误餐补助、专家讲座费等。咨询电话:87088376(财务处)


                                   人事教师处  财务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