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补贴、奖励绩效”栏:部分人员因请假调整基础补贴,奖励绩效。咨询电话:87083917(人事教师处)。
2.“扣房费、水费、暖气费”栏:扣款范围:
南校区家属院2025年第一季度房费、202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5日暖气费;
南校区101公租房2025年第一季度房费、水费及202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5日暖气费;
西校区家属院202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5日暖气费;
北校区家属院2025年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暖气费、房费。
扣款金额以后勤保障处三校区后勤服务中心通知为准。咨询电话:87088251、87073435(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
3.“其他收入”栏:为3月各部门报销的各类监考、误餐补助、专家讲座费等。 咨询电话:87088376(财务处)
人事教师处 财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