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杨职院党发〔2016〕3号)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经 1月6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进行调整,其小组组成成员(以职务为准)调整为:
组长:院长
成员: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按职务设计确定)
纪委书记
财务处处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
人事教师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后勤与资产处处长
工会副主席
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会领导下,根据学院关于财经工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实施对学院财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财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15日